生物制品包括哪些药品目录(生物类药品包括哪些)

2022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迎来新的调整周期,这也是《目录》明确每三年调整一次的频率后的首次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价格合理、公众可公平获得的基本药物目录。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基本目录,强调可及性。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可以有效引导群众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业内人士表示,适时调整目录有利于更好地覆盖患者人群,更好地满足临床需求。同时,要加大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的药品保障。

加快基本药物目录调整。

2021年11月15日,国家卫健委药政司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明确基本药物遴选应本着“突出基本、保证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减轻负担”的功能定位,坚持中西医并重、临床首选的原则,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同时,首次明确了每三年动态调整一次。

根据《草案》,国家基本药物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目录》、《中药目录》和《儿童用药目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按临床药理分类,中成药主要按功能分类,儿童药品主要按儿童专用药品分类。与2015年版基本药物目录相比,这是儿童用药目录首次单独列出。

但值得注意的是,它包括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药材;主要用于滋补保健,易被滥用,列入国家合理用药重点监测目录;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者使用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道德要求;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未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的药品,

据介绍,我国基本药物转移标准主要是满足常见病、慢性病、负担重、危害大的疾病、重特大疾病、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药物需求,根据疾病谱、发病率和疾病负担的顺序,从我国已上市的药品中选择适当数量的基本药物;同时,我们支持传统中药和创新药物。《基本药物目录》自2009年建立以来,仅在2012年和2018年进行过两次调整。

“目前距离上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将有3年多时间,调整迫在眉睫。”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组长、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中心主任王宁利表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作为医疗机构在临床治疗中优先使用药物的依据,在医院药房管理和临床使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及时调整目录,有利于其更好地覆盖患者,更好地满足临床需求。

一位业内人士也指出,中国的疾病发病率一直在不断变化。在过去,由于环境变化导致疾病高发,或者药物已经迭代通过更新作为临床用药导向目录,有许多药物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临床需求。

以眼科为例,目前目录中的很多药物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眼病和临床需求。王宁利表示,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年度共纳入12种眼科药品,其中大部分药品是针对传统眼科疾病的,而且大部分是使用了几十年的老药。然而,已经在中国上市的临床效果更好、更具成本效益优势的药物被挡在了名单之外。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一些基本眼科药物在med中的分配和使用

基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对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的指导作用,未来将有更多疗效好、临床价值高的药物纳入基本药物目录调整范围,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提高药品可及性,进而为助力“健康中国2030”目标的实现发挥积极作用。

王宁利建议,根据国情和诊疗需要,进一步提高重点人群和国家重点眼病临床一线药物的可及性,如白内障、近视、眼底病、青光眼等“一老一少”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在《眼健康“十四五”规划》中提出,从而达到逐步提高国家药品中覆盖眼健康全生命周期的临床眼用药物可及性的目标。

“纳入更多疗效更好、临床价值更高、能更好满足我国眼科疾病变化需求的药物,特别是儿童、劳动人民和老年人不可逆致盲眼病的一线临床治疗药物,适当调出目录中已停产、临床使用较少、副作用较大的老眼科药物。”王宁利说。

“十四五”期间,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60岁及以上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0%以上,从而进入适度老龄化社会。在此背景下,业内人士认为,针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重点慢性病的药物。在老年人群中应进一步纳入疗效更好、临床价值更高的药物以提高可及性。

数据显示,我国是世界上糖尿病患者最多的国家,但我国糖尿病的防治却不尽如人意。目前,我国糖尿病患者的知晓率仅为36.7%,约32.9%的患者接受药物治疗,最终血糖控制达标的仅占16.5%,血糖控制形势不容乐观。

“糖尿病防治的主体在基层,基层的糖尿病药物要不断完善。”北京协和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医师肖新华表示,“2018版基本药物目录只推荐基础胰岛素,是因为基层医生的糖尿病管理水平相对有限,胰岛素的应用需要一定的专业技能。以前一些乡镇基层医生没有胰岛素的申请权限。但近年来,糖尿病药物的研发取得了很大进展,出现了第二代人胰岛素和第三代胰岛素类似物。第三代胰岛素已广泛应用于临床,疗效和安全性均优于第二代,使用更方便。通过国家医保谈判和药品集采,价格也降低了。”

肖新华认为,一线用药指南正在不断被修订,基本药物目录也应与时俱进,基层基本药物应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

把那些更安全更有效,在基层使用更方便,老百姓能够承受的新药及时纳入到基药目录。

应进一步强化用药保障

中日友好医院原院长姚树坤表示,供应保障方面,临床亟须的抗癌药的断供和短缺仍多有发生,其中包括不少用量需求庞大的基药,成为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大隐患。

“一些病症基药较少,有的甚至很多药厂已不生产,医院里采购不到,其他药使用限制也较多,临床上存在一些问题。”有业内人士说。

对此,姚树坤表示,发挥药物经济学作用,对价格过低的基本药物适当提价,为生产企业留出合理利润,以免让质优价廉、不可替代的“救命药”消失在基层。

事实上,近年来药品断供时有发生。2017年,广东、宁夏多地发布药品断供警示,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在官网公布了未按合同供货,以及未及时供货的名单,要求生产企业十天内及时供货配送。这份涵盖1004个品规的药品名单中,其中711个是基本药物、急抢救和临床必用药等。同年,宁夏药招办也表示,16个中标药品因价格、GMP证书到期等原因出现生产企业不供货或不正常供货情况,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药保障。值得一提的是,这16个药品中15个属于基药,有11个中标价在2元以下。

“新版基药目录调整,应把供应保障放到首要考虑因素之一。”姚树坤说,优先纳入本土生产药品,并最大化地避免出现“独家供应”,针对同一个通用名的非独家品种,至少纳入2家以上不同厂商的药品;针对独家品种,至少纳入一种同一作用机制的可替代药品。同时,加速建立基药信用评价体系和短缺预警体系。

姚树坤建议,将更多中国本土生产的药品纳入目录。他认为,国内产业链更稳定,价格更亲民。世界卫生组织也提倡,在本地生产具有较好的成本-效益并且质量可靠的基本药物,以保障供应。另外,避免出现“独家供应”,至少纳入一种同一作用机制的可替代药品。最新的第22版WHO基本药物清单,总计460种基药中有121种药品有可替代药物,单一品种可替代药物数量最高的多达5种。

“建立基药供应信用评价制度。”姚树坤说,当发生短缺或断供时,监管部门对相应厂商作出失信处罚,严重者取消其基药目录资格等,提高失信成本。(记者 梁倩)

来源:经济参考报